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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有什么从重情节

admin 安吉律师 2024年04月17日
强奸罪量刑的从轻情节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3、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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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1、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以下: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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