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吉律师 > 刚买的新车,提车时发现玻璃有质量问题可以向4S店申请换车

刚买的新车,提车时发现玻璃有质量问题可以向4S店申请换车

admin 安吉律师 2024年04月13日
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要求经销商承担保修责任。发现划痕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购买是新车的话,换玻璃的事要事先告知,如果未告知可以索赔。证据充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退换货,或者可以视情况选择到法院起诉,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许昌律师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阜阳颍泉区律师 永城市律师 眉山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无锡律师 漳州律师 杭州建德市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青岛律师 南阳律师 鞍山律师 泰安律师 苍南律师 衢江律师 于都律师 上饶广信区律师 广州海珠区律师 南昌县律师 宜兴市律师 邓州市律师 厦门集美区律师 武汉律师 青岛律师 潍坊律师 宜宾律师 扬州律师 泰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