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吉律师 > 我是农村村委会收卫生费不开收据合理吗?

我是农村村委会收卫生费不开收据合理吗?

admin 安吉律师 2024年03月05日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你具体是什么情况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村里收卫生费不合理应该向镇政府去投诉,或者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友情链接: 律师免费咨询网 平顶山律师 宁波律师 磐安律师 杭州资深律师 三亚律师 义乌律师 丰县律师 杭州律师团队 汝州市律师 三明律师 无锡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律师网站 邢台律师 防城港律师 铜川律师 南宁律师 青岛律师 余干县律师 新余渝水区律师 铜陵义安区律师 海宁市律师 武威律师 临沂律师 赣州律师 盐城律师 芜湖律师 常德律师 佛山律师